七旬娭毑差点背上千万共同债务
丈夫在外以“承包工程”为由借下巨款,检察院促法院改判后娭毑不再承担还款责任
“被欠债”的夫妻债务怎么办?现实中存在夫妻一方不告诉另一方而举债的情况,但在诉讼中,却要由另一方举证证明自己不知情。
“我认都不认识这些债主,法院判决我一起归还债务很不公平。”莫名其妙因丈夫“被负债”千万元,七旬的郝娭毑曾头疼不已,“退休以后丈夫讲,他在外面帮人打工,我从来不知道他在外面借钱承包工程的事。我从来没有在借条上签过字。”
本报长沙讯 从来没有签字借过钱,但年已七旬的长沙郝娭毑,却背上了千万元的巨债。11月11日,记者从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检察院获悉,经过长沙市检察院和岳麓区检察院共同努力,终于传来了郝娭毑系列案件改判的好消息,她不用无端背负这些巨额债务了。
“郝娭毑是个坚强、本分、节俭的人。”“她家老公欠了钱要卖郝娭毑的房子抵债,还真是有些不公平。”“希望政府能帮帮郝娭毑这种真正的弱势群体。”……提起郝娭毑的案子,她的老领导、老邻居们都为她打抱不平。
记者采访获悉,郝娭毑和丈夫姚某的关系,从结婚起就一直不好。6年前,姚某从家里拿了一些东西出去后,就再也没有回来过。“退休以后他讲,他在外面帮人打工,我从来不知道他在外面借钱承包工程的事。”郝娭毑告诉记者,“我从来没有在借条上签过字。”
“直到案件进入执行阶段,郝娭毑才发现,姚某向多人借款,还在长沙市多个基层法院被提起民事诉讼。但此时案件已经过了上诉期。”该案承办人检察官赵莉介绍,该系列案件时间跨度很大,2011年2月至2013年11月期间,郝娭毑的老公以承包基建工程资金紧张为由向6案当事人借款近700万元,一直未还。被诉至法院后,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望城区人民法院、长沙县人民法院、岳麓区人民法院分别作出判决,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由郝娭毑共同偿还。
“我认都不认识这些债主,法院判决我一起归还债务很不公平。”郝娭毑说,她实在想不到其他办法,只能寻求检察机关介入。
“每个月我们院里都有个固定的‘网格工作日’由中层以上干部深入社区,走访了解群众的‘操心事、忧心事’,郝娭毑就是那时候找到了我们当班的副检察长卜雪凡,卜检很重视该案,让我们具体对接。”赵莉称,“6个案子分布在长沙市四个不同的区县,我们考虑到当事人年纪大了,又有身体不好的女儿需要照顾,特向市院进行了请示,经市院决定,岳麓区范围内的2起案件由我院直接办理,涉及其他区县的案件由我院配合市院办理。”赵莉介绍,检察机关认为6案中,郝娭毑丈夫借款的行为虽然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但均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所负债务,故不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遂向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最终,长沙市中级法院于今年9月4日作出终审判决,全部采纳长沙市检察院抗诉意见,进行改判,为郝娭毑免除了6861192元本金、6752045元利息共计13613237元债务的还款责任。
记者 周凌如 通讯员 王俐瞿 玉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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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都离了,要替前夫还40万元债?
除了郝娭毑之外,彭老师(化名)也遇到了这样的烦心事。婚都离了,她却要替前夫还40万元债。
“我都离婚了,为何还要替前夫还这40万元的债?”因不服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的判决,彭老师向岳麓区人民检察院申请监督。近日,岳麓区检察院审查终结了彭老师与袁军(化名)、付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
彭老师是长沙一所高校的教师。她告诉记者,3年前她突然收到一纸判决书,判决她与前夫袁军共同偿还付某借款40万元及利息。
据彭老师介绍,早在2012年4月的时候,袁军就向付某借款40万元,并出具借条,后因袁军项目投资失败,这笔借款无法偿还,付某遂起诉到了法院。
“法院认定该借款发生在我和袁军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应由我们共同偿还,但我对袁军的这几笔款真的一点都不知情,更不要说享受过这些借款带来的利益了。”彭老师告诉记者,虽然袁军借钱的时候,她们还没有离婚,但当时已经分居。”
2018年,彭老师因不服法院判决,向法院提出了申请再审,但法院审查后对其请求予以驳回。无奈,彭老师只得向长沙市岳麓区检察院申请检察监督。
岳麓区人民检察院受理该案后,作了大量的调查取证工作,也多次征询各当事人意见,最终认为,该债务系袁军的个人债务,而非其与彭老师的夫妻共同债务,故岳麓区人民法院判决部分事实认定不清,适用法律错误,导致判决结果不当。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提请长沙市人民检察院向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至此,压在彭老师身上3年的债务才终于卸了下来。
来源:潇湘晨报
作者:周凌如 王俐瞿 玉成
编辑:周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