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7日,据发改委网站消息,国家发改委27日发布关于编报2020年教育现代化推进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建议方案的通知。方案包括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学校建设、教育基础薄弱县普通高中建设、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工程、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中央高校“双一流”建设等方面建设任务。通知强调,请各地在中等职业学校建设中,重点储备纳入一批具有较强示范带动作用、2020年能够开工建设的家政、养老服务类产教融合实训基地项目,该类项目在年度投资安排中相对独立测算。
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学校、教育基础薄弱县普通高中建设方面,通知要求,各地要统筹考虑项目建设需求,合理分配资金,优先满足义务教育学校建设需求,优先满足“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需求。
学前教育方面,2020年主要支持“三区三州”扩大普惠性资源,完善县乡村学前教育公共服务网络,推进学前学会普通话。
通知强调,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家政、养老服务的有关部署,请各地结合实际,在中等职业学校建设中,重点储备纳入一批具有较强示范带动作用、2020年能够开工建设的家政、养老服务类产教融合实训基地项目,该类项目不计入“十三五”本省(自治区、直辖市)项目控制数,在年度投资安排中相对独立测算。同时,积极引导已建成或拟建设的综合类实训基地调整优化功能,积极提供家政、养老服务类实训。在年度安排中,优先向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领跑者”行动试点城市、城企联动普惠养老试点城市倾斜。新增补的家政、养老服务类(或同时具有家政、养老服务功能的)社会服务实训基地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予以优先支持,单个项目补助一般不超过500万元。
中央高校“双一流”建设项目。要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关于做好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中央高校“双一流”建设项目储备申报工作的通知》(发改社会〔2017〕1916号),进一步明确支持范围,具体建设内容包括学科科学研究和实验用房、科技创新基地、大型仪器设备装置装备、中试基地等工程化和成果转化平台设施、国家产教融合创新平台等。“十二五”期间已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的项目,原则上不再重复安排。高校教学楼、学生公寓、图书馆、体育馆等基本教学和生活活动用房等原则上不纳入建设范围。在京中央高校建设项目应符合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有序疏解北京非首都功能,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的精神,严格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以及疏解北京非首都功能控增量、疏存量相关政策意见要求,并与《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2035年)》做好衔接。在京五环内的中央高校,原则上仅支持已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的续建项目或不增加建设规模的内涵建设项目。
来源:中国发展网
编辑:黄靖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