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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新政扶助独生子女父母养老

来源:快乐老人报 编辑:黄上润 2018-06-07 16: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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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省许昌市近日出台新政,60周岁以上独生子女父母因病住院时,每年最高可获得6000元的扶助资金。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俞金尧建议制定专门的独生子女父母的养老政策,比如规定全国统一的独生子女老年父母的养老补助,比如适当提高独生子女父母的退休金。目前,部分地区已开始实践。

  许昌:独生子女父母住院可享补助

  许昌市政府透露,许昌市在全省率先实施60周岁以上独生子女父母及特殊家庭住院护理扶助制度,当地60周岁以上独生子女父母因病住院时,每年最高可获得6000元的扶助资金;女方在49周岁以上的失独家庭、伤残独生子女父母因病住院时,每年最高可获得9000元的扶助资金。作为许昌市确定的十件民生实事之一,此举将为全市4万余名相关人员及家庭带来福祉,成为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制度的重要补充。

  从具体操作方式来说,许昌市采取政府购买商业保险的形式,由商业保险机构为符合条件的扶助对象发放住院护理扶助资金,商业保险的购买由市级统筹。符合条件的独生子女父母住院期间,由商业保险机构给予每天100元的扶助资金,一年累计不超过60天;女方在49周岁以上的失独家庭、伤残独生子女父母住院期间,由商业保险机构给予每天150元的扶助资金,一年累计不超过60天。

  贵州:独生子女父母加发退休金

  适当提高独生子女父母的退休金,也有一些地方进行了探索。

  今年4月,贵州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了修改《贵州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依据修改内容,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职工退休后将加发补贴。

  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的修改内容明确,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事业单位职工按照规定退休的,按本人退休当月基本工资的5%加发退休补贴,但加发后的计发比例不得超过100%,退休补贴可以一次性发放,企业职工按照规定退休的,按退休时基本养老金的5%加发养老金,具体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制定”。

  海南则在十年前就出台了《关于独生子女父母或无子女人员退休时加发的退休费或基本养老金发放办法》,规定独生子女父母每月加发5%的退休费或基本养老金,独生子女死亡或无子女的人员每月加发10%的退休费或基本养老金。

  常州:一次性奖励金改由政府发放

  在一些地方出台专门政策扶助独生子女父母养老的同时,有些地方则连国家法定的奖励政策——独生子女父母一次性养老补助也无法落实。山东济南很多企业退休职工反映,退休后应当一次性领取的这笔钱遭遇了申领难。“独生子女父母为企业职工的,退休时由所在单位按照设区的市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30%发给一次性养老补助。目前法律规定这笔钱由企业承担,但一些私营企业根本无力支付。”济南一家企业负责人认为,职工响应国家生育政策符合公共利益,这笔钱能否由政府的公共财政负担起来?

  这一独生子女父母养老补助政策2002年9月28日开始实施后,很多破产和改制企业无法向退休职工支付一次性养老补助。企业职工计划生育家庭的合法权益受到影响。为此,江苏省常州市出台政策,从2018年1月1日起,一次性奖励金将不再由企业承担,改为政府发放(省部属企业除外),有效地维护企业退休独生子女父母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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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快乐老人报

编辑:黄上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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