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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允许租农村闲房用于养老或经营

来源:潇湘晨报 作者:陈丽安 编辑:黄上润 2018-04-26 15: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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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落实宅基地集体所有权,保障宅基地农户资格权和农民房屋财产权,适度放活宅基地和农民房屋使用权,不得违规违法买卖宅基地。

  对于宅基地“三权分置”的探索,也体现在了今年省委一号文件中。这意味着闲置的农房能够得到更好的利用,可以用于返乡养老或开展经营性活动等。

  省委一号文件《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开创新时代“三农”工作新局面的意见》日前印发,省政府新闻办4月25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对该文件进行了发布和解读。

  返乡人员可和农民改建自住房搞经营

  今年省委一号文件在激活农村“人、地、钱”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的创新性举措。省委农办主任、省农委党组书记、主任袁延文介绍,首次提出要探索农村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深化农业农村“放管服”改革,加强农村专业人才队伍建设。

  提到“三权分置”,你可能会有似曾相识的感觉。是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已经推行。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了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这两点都体现在省委一号文件里。

  关于完善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文件要求,全面完成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加强确权登记数据信息化管理和综合运用。健全土地流转管理服务体系,引导土地经营权依法有序流转;认真落实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的政策。

  关于宅基地“三权分置”的探索,文件提出,完善农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政策,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落实宅基地集体所有权,保障宅基地农户资格权和农民房屋财产权,适度放活宅基地和农民房屋使用权,在符合农村宅基地管理规定和相关规划的前提下,允许返乡下乡人员和当地农民合作改建自住房,或下乡租用农村闲置房用于返乡养老或开展经营性活动,但不得违规违法买卖宅基地,严格禁止下乡利用农村宅基地建设别墅大院和私人会馆。

  使闲置农房能够更好利用

  今年两会期间的新闻发布会上,农业部部长(现为农业农村部部长)韩长赋就透露,在坚持宅基地所有权属于农民集体、资格权属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基础上,适度放活宅基地的使用权。通过多种方式,使闲置的农房能够更好地利用起来。比如说,提供创业场所,有的地方发展乡村旅游农家乐这种业态,目前,中央已经部署了在33个县市区开展试点。

  中国农业大学土地科学与技术学院教授朱道林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宅基地“三权分置”,应该是类似于保持宅基地集体所有权不变,集体农户宅基地权利不变的情况下,鼓励农村住宅租赁、流转的一种方式。这一做法对于分布在城乡接合部,尤其是大城市近郊区的农村住宅,鼓励其通过租赁方式进行流转,满足住房租赁市场的需求,是有积极意义的。

  新闻链接

  多种举措增加农民收入

  省委一号文件明确,力争3年左右时间基本完成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5年左右时间将集体经营性资产折股量化到集体经济组织每个成员,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开展发展壮大集体经济五年行动,盘活农村集体资产,多途径发展壮大集体经济。

  省委一号文件在农民增收方面还提出,实施促进农民收入持续较快增长三年行动方案,完善农民工最低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加强农民技能培训,健全就业服务体系,促进农民创新创业,实施农村残疾人“阳光增收计划”,推动实现村村有致富产业、人人有就业岗位、家家有致富能手。

  根据规划,到2020年,现行标准下贫困人口全面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乡村振兴取得重要进展,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基本形成;到2035年,乡村振兴取得决定性进展,农业农村现代化基本实现;到2050年,乡村全面振兴,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全面实现。

来源:潇湘晨报

作者:陈丽安

编辑:黄上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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